关于加强村、社区疫情防控“十严”规定的通告

云岭之光 发表于 2020-2-8 15: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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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当前全国、全省及周边地区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切实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实行村、社区疫情防控“十严”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村、小区防控。全县所有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认真核查、测量体温,非本村(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须实名登记备案。各村(居)民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
  二、严格返(来)泾人员管理。对返(来)泾人员实行以家庭为最小单元的管控措施,坚持分级分类包保,对有重点疫区旅居史或密切接触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或小区物业报告,严格执行居家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禁止集聚性活动。所有村(居)民一律不得组织和参加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对乡镇集镇集中区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采取流动岗哨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
  四、严格村(小区)居民活动管控。所有村(居)民一律不得串门、聚集,严禁以家庭作为场所的聚餐、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五、严格租房管理。切实落实出租户主体责任,暂停房屋出租。对已租住的租户,出租户须主动向村(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并承担监管责任,外地未返泾的租户不得返泾入住。
  六、严格物流行业管理。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由居民自取;加强配送安全防护措施。
  七、严格公共场所管理。村、小区内涉及居民生活非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商超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进行场所消毒。
  八、严格执行发热等症状报告制度。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或小区物业报告,并到泾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村(居)民发现他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也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或小区物业报告。
  九、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所有村(居)民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任何妨碍、扰乱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关于依法处置疫情防控期间十六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十、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本辖区各村疫情防控工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联系包保责任,认真开展宣传、摸排、管控等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尤其对无物管小区、开放式小区要专门组织防控力量,实行单位包区、干部包户,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泾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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