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创建文明,扫黑除恶!

月色溶溶 发表于 2021-1-17 20: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帆启航123 发表于 2021-1-14 15:25
这个人渣,面孔丑陋,令人恶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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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貌十分可憎,行为野蛮可恶。
霸占公共楼道,出手损伤老人。
要求政府公安,严惩这种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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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6359782 发表于 2021-1-17 21:00:31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扫黑除恶真正的恶人,必须严惩这种恶人,现在的恶人越来越猖狂 有些身为 执/法人员 颠倒黑白,知法犯法 欺善怕恶 ,*贪*赃*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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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6359782 发表于 2021-1-17 21:04:1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沂山之梦 发表于 2021-01-17 00:38
莫非这个人渣有“保护伞”?

现在的人渣保护伞 肯定有,不然他没那么猖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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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看看110怎么处理这件事,就知道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0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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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芽弯弯 发表于 2021-1-18 00:01:0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14 01:30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户外 ...

公共楼道,岂容私人占据?
创建文明,岂容违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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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芽弯弯 发表于 2021-1-18 00:39:36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利娅 发表于 2021-1-15 13:59
应该说坏人不守法,好人被受害。再说,法制社会要紧抓创建文明这一块。先宣传教育。同时,公安部门依法治理 ...

说的对!依法治理,扫恶除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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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123 发表于 2021-1-19 11: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老师文中所说情况,确实属实。因为我在1月13日那天上午10点钟左右,亲眼看到110警车来到泾县林业局《林苑小区》。
现在看到老师这个帖文,知道了事情的真实报道。林苑小区竟然发生这种不文明的事情,我也感到十分气愤。

在此,我对义老师为弱势老人仗义执言感到佩服!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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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发生这个事情,我也很气愤。 必须严恁这个违法违规的人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5 19:58
感谢文友留言鉴评鼓励。谢谢!问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0 15:3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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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123 发表于 2021-1-19 12:30:5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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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人渣并不是林业单位的职工,他不是林苑小区的真正业主,他的身份仅是个无业游民。他之所以居住在林业小区,只不过是附在别人身上的一条寄生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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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这个人渣是什么玩意,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就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如果胆敢违法,就必须严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9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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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123 发表于 2021-1-19 13:00:2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支持老师的看法!
文明社会,文明小区,岂能容忍这种人渣横行霸道?这种人渣如果不严惩,正义何在?!法律何在?!

相信公安部门会依法作出正确处理。

点评

感谢文友的支持!问好! 是的,创建文明社会与文明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且拭目以待,相信公安部门会对这种人渣给予惩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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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123 发表于 2021-1-19 13:14:05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14 01:30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户外 ...

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社会教育也大力宣传,当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只是这个人渣素质低下,不畏惧法律,不遵守法规。这种人渣,岂能容忍,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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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123 发表于 2021-1-19 13:26:56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帆启航123 发表于 2021-1-14 15:25
这个人渣,面孔丑陋,令人恶心死了!

这种人渣,野蛮至极!
开口就是:要你的命!
如此凶恶,难道有什么黑势力背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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