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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省级
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解决小区居民私自安装地锁问题 6月12日上午 县创建办联合县行政管理 执/法局、 县交通管理大队、县交运局等部门 来到阳光水岸小区 开展集中拆除违规地锁整治行动
现场视频
行动前 执/法人员多次前往该小区进行走访 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业主纠正不文明行为 限期自行拆卸地锁 逾期 执/法部门将集中予以拆除
行动当天 工作人员带着工具对小区内的 地锁挨个进行拆除 共拆除各类私装地锁110余个 有效的缓解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得到了小区居民的支持和称赞
市民 这次整治行动开展的非常好,平时我们自己也要停车,停车位是公共的,像这种私自安装地锁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拆除之后,大家停车会更加方便。 据悉,根据创建工作要求,所有公共区域不得设置停车地锁,对已安装的,全部予以拆除;下一步,县创建办将深入到其他小区,对私装地锁行为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整洁的小区环境。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可私设地锁、停车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第13项规定,如果擅自设置停车位,或者是设置障碍,影响其他车辆不能停放在停车位之内的,可以处1500元的罚款。 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任何业主不得私自处分。业主委员会有权责令业主限期拆除地锁,否则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地锁抬起时,可能会妨碍他人出行,有时甚至会绊倒老人和孩子,引发伤人事故。 人行道属于社会公共道路,商家在人行道甚至盲道上安装地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道路通行的法律规范。对于这种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由部门责令其拆除,并对其进行处罚。
公共车位姓“公”不姓“私” 希望广居民都能重视起来
文明无处不在,点滴体现素养。一个温馨的微笑、一句热情的问候、一个友善的举动都彰显着文明。看到垃圾时的一次弯腰、遇到红灯时的一次等候、面对困难时的一次援手、给老弱病残孕者的一次让座、给外地游客的一次指引、对不文明行为的一次劝导等等,都汇聚成泾县最美的风景。我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会让社会更加文明和谐。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 踊跃投身到 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 为建设文明、幸福、 美丽、宜居 美好的新泾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章来源:泾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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