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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日20时11分,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接到重庆市沙坪坝区疾控中心商请追踪管理湖南省一名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陈某在我县活动的协查函。县疫控办按程序开展排查,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密切接触者陈某目前在重庆市沙坪坝区隔离点已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我办时刻关注核酸检测结果,8月3日该密切接触者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8月5日下午18时沙坪坝区疾控中心已将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二、截至8月5日17时共排查到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8名,均已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等疫防措施,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6人在外地,已按要求发出协查函,商请当地落实防控措施。
三、目前我县无阳性病例、无疑似病例,县域内无密切接触者。
我县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转发不实信息。增强健康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非必要不出市。如必须外出,乘坐公共交通时需严格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的最有效手段,请尽早完成全程疫苗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知法守法,公民义务。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泾县新冠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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