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有关单位对黄田古建筑群管护不力造成“洋船屋”火灾事故问题。
2019年9月25日,泾县黄田村古建筑群中的“洋船屋”发生火灾。经调查发现,属地党委和政府对黄田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不够重视,相关规划执行不到位;有关单位未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未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 执/法检查,对古建筑群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情况不明,没有及时发现排除“洋船屋”内电气线路故障。2019年10月,泾县县政府、县文旅局、榔桥镇、黄田景区管理处、黄田村委会等相关负责同志受到约谈、诫勉谈话等处理。黄田景区管理处副主任王某某(主持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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