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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文明办字〔2019〕1号
关于开展寻找泾县“最美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有关社会公益组织:
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树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激励全县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中去,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志愿者”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寻找、发掘、宣传活跃在泾县“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典型代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勾勒志愿者阳光、无私、奉献的美好形象,诠释志愿服务的生动内涵,呼吁全社会关爱志愿者、关注志愿服务事业,吸引更多社会群众加入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
二、主办单位 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泾县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月—2月
四、评选资格条件 (一)参评范围: 本县范围内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志愿活动的志愿者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志愿服务组织 ①组建成立志愿服务组织1年以上,且能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②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③创新活动平台,能够积极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和项目; ④有1项以上精品志愿服务项目。 2、志愿者 ①遵纪守法; ②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③具备与所从事志愿服务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④能够长期坚持参与志愿活动,志愿服务事迹突出。
五、推荐、评选、表彰步骤 1、征集、推荐。(2019年1月7日—1月18日)推荐形式包括: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参选集体和个人分别填写《泾县“最美志愿者”候选人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撰写事迹材料,一并报评委会办公室。 2、审查评定。(2019年1月21日—1月23日)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评选要求的泾县“最美志愿者”候选人推荐人选资料提交至评委会,由评委会评选产生入围泾县“最美志愿者”正式候选人(候选集体10个、候选个人20名)。 3、公示。(2019年1月24日—1月26日)将入围泾县“最美志愿者”的正式候选人(候选集体10个、候选个人20名)在泾县新闻网和《绿色泾县》上予以公示。 4、表彰。(2019年2月15日)在第九届泾县“泾川风”春节文化周活动启动仪式上举办“最美志愿者”颁奖典礼,对评选产生的“最美志愿者”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1、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积极推荐优秀的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参与评选,真正将致力于奉献社会、奉献他人的集体和个人挖掘出来;鼓励各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进行自荐,进一步在社会上、在群众中营造更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2、推荐集体和个人均需填写《泾县“最美志愿者”候选人推荐登记表》并提供近2年来的事迹材料一式四份;推荐个人的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要求:10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有高度概括的事迹材料标题),并提供2寸彩色??照??片3张;另外,推荐集体和个人均需提供志愿服务活动??照??片各5张。上述推荐材料和??照??片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在2019年1月18日前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县政府418办公室)及其电子邮箱(jxtxw@qq.com)。
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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