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通知 || 泾县路口违法抓拍公告

值班编辑3 发表于 2020-3-7 09: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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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为确保全县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2020年4月1日零时正式启用贺村路与同心路路口电子警察设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现将启用点位等事项通告如下:

抓拍时间

电子警察全天24小时


启用地点

贺村路和同心路交口


抓拍违法行为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抓拍违法行为代码

1208X,1625,1211X,1344,1345。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即停即走,尽量在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内停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3月5日

文章来源:泾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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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谁 发表于 2020-3-7 16: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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