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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伙子的选择【杂谈】
义夫义
朋友发来一个小视频,视频中的一个小伙子面对镜头满脸愁容,无奈地说:各位网友,今天带着我的宝贝回家见我的父母,我姐她不同意我们进屋……(注:姐姐不同意这门婚姻。理由是,女方年龄太大,可以做她弟弟奶奶了。)
画面是一个小伙子找了个63岁的女朋友(老太婆),当他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时,却被小伙子的姐姐拒之门外。在现场,双方发生了激烈口舌爭吵。
呵呵,我之拙见,时代不同啦,男女都一样。过去男同志能办到的事,现在女同志照样能办的到。
当然喽,如果没有邓公的“maolun”作指导方针,这种情况也不会出现的哦。
再说了,这个小伙子找个63岁的女朋友——老太婆(可能是富婆)他至少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只要他愿意,为什么不可以呢?我认为,小伙子这么做,这就是与时俱进,享受生活。这就是现代版的“曲线救国”(救自己)
人生匆匆,能有几个二十年的时光呢?
目前,新房房价那么高,结婚的硬件、财礼又那么多,而挣钱又是那么十分艰难,如果全靠自己拼命挣足钱,才能去找个年龄相仿的作配偶,那要等到那个猴年马月才行呢?
再试问一下:谁能保证这个小伙子,他一定能挣到足够的结婚财礼钱呢?到什么年龄才能挣到足够的钱呢?
呵呵,三十年河东转河西。小伙子这么决定,既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况且双方都心甘情愿,他们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哦。与别人无一毛钱的关系,任何人也就无可厚非啊。
看到这个视频,我想起了杨振宁与翁帆的婚烟,他俩年龄不也是相差52岁么,他们俩不也是过挺好的吗。由此可见,一双鞋适合不适合脚,只有穿鞋的人自己知道。而如今在婚姻这件事上,甭管是男方年龄大些,还是女方年龄大些,只要他们自己愿意、满意就好就行,任何人不可以也不必说三道四,加以干涉。
呵呵,我觉小伙子作出这样选择,一定有他的理由,我看也蛮好的哦,这个小伙子姐姐的老观念,必须要改改啦!
各位老师: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留言评论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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