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严正申明·致~易谈etalk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0-19 11:40:06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attachimg]381041[/attachimg]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0-26 20:4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杨帆启航123 发表于 2021-10-20 21: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易谈etalk

你看到别人的文章很好,就抄袭到自己的文章中,只要不提原来作者的名字,久了之后,大家就会以为这篇文章是你自己创作的了。
我说:你可千万别这么认为,干这种丢人的傻事。你觉得人家现在不起眼就可以随意抄袭,但是万一遇到以后人家会很有名气呢?怎么办?太冒险了。很简单,如果他有了名气,你抄袭文章不提原创人的名字的做法,就是人间丑闻,就会成为文坛的一大轶事,广为流传。那时你怎么办?尴尬万分,无地躲藏,人间难容。只要有一篇文章从头到尾讲述经过,你的侵权行为就无所遁形。天哪!你的丑闻就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了。你的子子孙孙都无法面对这种耻辱。不可不慎啊。记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0-22 10:51:5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抄袭者的单位(平台)全称:

草檀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宣传运营 优质收藏领域创作者

抄袭者的网名:易谈etalk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杨帆启航123 发表于 2021-10-22 11: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0-22 10:51
抄袭者的单位(平台)全称:

草檀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宣传运营 优质收藏领域创作者

必须给这个可耻的抄袭者曝光! 307 (2).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义务兵123 发表于 2021-10-22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0-22 10:51
抄袭者的单位(平台)全称:

草檀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宣传运营 优质收藏领域创作者

支持老师曝光这个可耻的侵权抄袭窃贼!

307 (2).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0-22 11:24:13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帆启航123 发表于 2021-10-22 11:07
必须给这个可耻的抄袭者曝光!

感谢支持曝光这个抄袭竖子。问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剑气冲天 发表于 2021-10-23 07: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曝光! 307 (2).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0-23 08:38:07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0-23 20:03:31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泾县草檀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实名认证
法定代表人:丁振东任职2家企业
电话:1363723****登录查看同电话企业
邮箱:huidong3153@163.com查看
网址:暂无网址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丁家桥镇街道8号

以上就是抄袭我的文章所在单位(公司)详细地址
抄袭者网名:易谈etalk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杨帆启航123 发表于 2021-10-24 19:56:17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百度搜了一下,发现百度网上确实是有人抄袭了义老师的原创文章《泾县“荷花塘”的传》,而这个侵权抄袭人,就是义老师指出的那样,是泾县丁家桥镇街道8号那个公司的人。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实名认证

热门推荐


全国经济普查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皖公网安备 34182302000041号